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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青岛公积金视为正常缴存吗?

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只有符合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正常缴存公积金人员方可。那一次性补缴青岛公积金视为正常缴存吗?

一次性补缴青岛公积金视为正常缴存吗?


【答】:根据现行青岛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存;非单位整体逾期补缴(个人或部分人员补缴)的,视为非正常缴存;单位一次性补缴超过3个月的,申请人须再正常连续缴存12个月后,方能申请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因公司资金紧张,因此单位欠缴了一个月公积金,第二个月补缴了。这种情况能否算正常缴存?会影响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回复】: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存,对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没有影响的。

二、青岛公积金申贷缴存标准是多少?14年因单位原因单位职员全部中断了2个月,第三个月补缴了。这种情况可以看做连续缴存吗?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青岛住房公积金申贷缴存基本标准如下: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根据规定单位存在整体逾期补缴住房公积金行为且一次性补缴3个月以内(含3个月)的,视为正常缴存。

三、2014年7月前已经缴纳公积金1年,2014年8月到12个因失业导致中断公积金4个月,不知补缴,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是否符合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
【回复】:不符合,根据规定因个人原因导致中断公积金的,补缴后不能视为正常缴存。详情咨询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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