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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_大病,门诊,医保卡报销范

根据现行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只有符合规定的就医购药费用方可报销,其余费用不允许报销。那么青岛职工医疗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具体包括哪些呢?哪些费用又不属于报销范围呢?

【相关业务】: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医保异地医疗费报销

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大病住院及大病门诊医疗费用;
2、老年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少年儿童和大学生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
4、符合规定的购药费用;
5、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

居民医疗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1、中断、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
3、违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规定;
4、未经相关机构办理转诊登记手续而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包含急诊/手术住院治疗/抢救直接住院治疗;
5、其他违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形。

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报销范围

1、参保人患病所发生的住院治疗费用;
2、参保人患特殊疾病门诊治疗的治疗费;
3、使用“三个目录”内规定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设施且符合限定支付范围规定医疗费用。

城镇职工个人账户报销范围

1、定点药店购买零售药品;
2、一般门诊医疗费和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负部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予支付范围

1、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
2、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3、违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等相关规定范围的。
4、其他违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形。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包括

1、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肥、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3、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物价部门规定的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4、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的治疗项目。
5、其他。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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