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 青岛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 生育保险 >

青岛产假工资,产假规定,陪产假

为了保障怀孕女职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其怀孕期间得到很好的医疗服务及生活保障,青岛政府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同时规定符合条件职员可以享受规定产假。

青岛产假规定

正常产假98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胎,增加15天;晚育增加60天;怀孕未满2个月流产15天;妊娠2个月以上不满3个月流产20天;妊娠3个月以上不满4个月流产30天;怀孕已满4个月流产42天。陪产假7天。女方晚育,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

生育津贴计算

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负担。生育津贴以本人当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工资为基数,按对应享有的天数计发。

陪产假工资计算

护理假,视为出勤。

青岛产假咨询回复

一、休产假需要向公司写请假条吗?晚育第一胎能休多久产假?
【回复】:休产假一般需要提供分娩方式证明给单位,以便单位确认产假时间。具体您个人是否需要提供请假条请直接咨询所在单位。晚婚第一胎生育可以休假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休假173天。

二、合法二胎能否享受产假?目前青岛一般产假为多少天?
【回复】:根据规定,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内二胎可以享受产假。目前青岛正常产假为98天。

三、在青岛享受陪产假需满足什么条件?一般陪产假有几天?
【回复】: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属于晚婚晚育参保人可以享受7天的陪产假。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