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医疗保险制度宗旨就是保障人人有病可医,改善看不起病,买不起药的情况。因此青岛社保局大力宣传医疗保险制度,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购买医疗保险,有条件居民亦可参加医疗保险。有市民问,我参加医疗保险之后,医疗费用能报销多少呢?
青岛城镇职工门诊报销规定
1、一个医保年度门诊报销限额:1600元;
2、报销比例:6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为70%);
3、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超过100元以上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30%。即一个医疗年度内累计1200元以内的部分,报销30%。
青岛城镇职工住院报销规定
医疗费用 | 个人负担部分 | 最高支付限额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一个医保年度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限额也为20万元。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超过社会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 | |
5000元以下部分 | 12% | 14% | 16% |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 | 10% | 12% | 14% | |
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 | 10% | |||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 5% | |||
补充说明 |
1、个人负担后其余部分由社会统筹基金负担。 2、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的自负比例,减半执行。 3、超过社会统筹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由大额医疗补助金支付90%。 4、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额医疗补助金最高支付20万元。 5、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
青岛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医疗费用 | 报销比例 | ||
一级医院 | 二级医院 | 三级医院 | |
5000元以下部分 | —— | 75% | 65% |
5000元至10000元部分 | —— | 80% | 70% |
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 | —— | 85% | 75% |
200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 85% | ||
补充说明 |
1、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 2、一个医保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7.2万元。 3、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
青岛城镇职工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0%,定点医院50%;
3、实行记账管理的门诊大病费用,退休人员统筹支付范围内的自负比例按在职人员自付比例的50%执行。
4、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5、在职的尿毒症透析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患者,以及由定点医院实行年度费用包干管理的在职衰退型精神病患者,其统筹金支付范围内个人自负比例,按照退休人员的标准执行。
青岛居民医保门诊大病报销规定
1、起付标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70元,三级医院840元。
2、报销比例:社区定点医疗机构75%,定点医院65%;
3、超过病种限额标准以上部分不予支付。
4、少年儿童/大学生:三级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
5、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相关业务】: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医保异地医疗费报销
青岛医保问题解答
【问】:现行青岛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是多少?居民医保跟职工医保一样吗?
【答】:青岛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起付线标准一样,一、二、三级医疗机构的起付线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
【问】:青岛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最高支付限额为多少?
【答】: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保障大病住院医疗和大病门诊医疗,其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及医院等级来确定,例如5000元以下部分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现行青岛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17.2万元。
【问】:单位一职员在青岛某一级医院住院,已经花费15000元,不知能报销多少?
【答】:根据规定,青岛职工住院花费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报销比例为90%,即个人只需负担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