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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单位欠费,住院费怎么报销?

青岛政府及青岛社保局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给职工缴纳医疗保险。但有少数用人单位因 资金紧张或忘记缴费等原因导致欠费。有职员问,不知单位欠费期间,住院费用怎么报销?可以报销吗?

青岛单位欠费,住院费怎么报销?


【答】: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单位欠缴医疗保险费用,职工住院结算时只能按非参保患者结算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患者应保留好住院记录、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待单位 整体补缴医保费后,携带以上材料和本人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住院统筹金不足 起付线的由个人自负。

一、单位欠缴社保费用,现在有病住院不能用医保卡报销,怎么办?
【回 复】:这种情况您必须保留好住院记录、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待单位整体补缴医保费后,携带以上材料和本人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住院统筹金不足起付线的 由个人自负。

二、因行政疏忽忘记缴纳社保费用,但我马上要进行一个手术,不知住院费能 否报销?怎么报销?报销起付标准是多少?
【回复】:可以报销,职工保留好住院记录、有效发票、住 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待单位整体补缴医保费后,携带以上材料和本人社保卡到参保所在区医 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现行青岛职工医保住院报销起付标准如下:一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医疗机构 670元,三级医疗机构84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100%执行,第二次住院的,起付 线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负担起付线。

三、单位欠缴医保费用期间,能否享受医保待遇?出院时能否直接结算住院费 用?
【回复】:单位欠缴医保费用期间住院费用不能出院时候直接结算,必须等单位补缴医保费用后办理报销手续。详情咨询0532-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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