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青岛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凡是与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且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城镇户口在职职工,均应由单位按规定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具有强制性。因此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公积金。有市民问,那如果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青岛单位不交公积金怎么办?
【答】:青岛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存公积金。如单位不交公积金,职员可以与单位协商缴纳公积金,如协商不成,职工可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处现场投诉。或者登陆青岛公积金网站首页点击公积金维权,然后点击网上投诉进行维权即可。
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为:http://www.qdhrss.gov.cn
一、公司不缴纳公积金合法吗?如违法,员工应该怎么办?
【回复】:根据我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公积金。因此公司不缴纳公积金属于违法,员工可以进行投诉。
二、我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了,但新换公司不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去哪里投诉?
【回复】:可以直接到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现场投诉,或者登陆青岛公积金网站网上进行投诉。现场投诉时候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三、住房公积金是怎么回事?单位不按照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回复】:住房公积金是公司福利一种,是国家强制要求缴纳的长期住房储金,因此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如单位不交,员工可以进行投诉处理。青岛职员可以前往公积金中心进行投诉或者登陆公积金网站进行投诉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