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主要目的在于解决缴存员工买房租房困难,改善缴存职员居住条件,减少缴存职员购房压力。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符合条件公积金缴存职员可以使用公积金,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提取公积金。那提取青岛公积金付首付可以吗?
提取青岛公积金付首付可以吗?
【答】:一般情形不能提取公积金付首付,但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青岛公积金缴存职工取得购买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已签订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尚未交付购房首付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按规定可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收款账户。售房单位应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购房转账协议。
一、已经缴存公积金3年,现看中一个新楼盘,但差一点首付,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回复】: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购买商业住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做首付,但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提取公积金做首付。
二、打算帮女儿在青岛买一套商品房,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做首付?不知能否提取父母公积金?
【回复】: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子女购房,不可以提取父母的公积金。如所购房屋是您和您配偶的名字,您和您配偶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还需注意一点就是购买商品房不能提取公积金当作首付。
三、符合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付首付?能提取多少?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根据规定,青岛公积金缴存职员购买经济适用房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约定的首付款应付金额,咨询电话053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