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医疗保险制度,保障更多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青岛社保局规定青岛户籍居民可以按照规定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每年9月1日至12月20日为下一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一般情形下不能申请退费,但特殊情况除外。特殊情况是指哪些呢?
什么情形下可以申请居民医疗保险退保?
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青岛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因出国定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等特殊情况可申请退保,退费后不再享受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但须注意一点,进入待遇享受期后,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例如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因出国定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等特殊情况,可自愿申请将已缴纳的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退费。
一、2015年青岛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退保?
【回复】:2015年度青岛居民医保成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分为350元和110元两个档次,少儿儿童医保缴费标准为110元,大学生医保缴费标准为80元。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因出国定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等特殊情况可申请退保。
二、刘先生,青岛户籍,参加了居民医保。现打算移民海外,不知是否可以申请2014年医保退费?
【回复】:不能,刘先生已经享受过医疗保险待遇,进去待遇享受期,因此不能申请2014年医保退费。
三、已经缴纳了2015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用,但户口下月即将签到天津,不知能否申请退费?
【回复】:可以,在2015年1月1日之前,因出国定居、死亡或户口迁出本市等特殊情况,可自愿申请将已缴纳的2015年度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