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我国住房公积金方针政策,为了维护青岛单位职员合法权益,青岛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缴存公积金。缴存员工满足一定条件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有市民问,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能否提取公积金?
【答】: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职工户籍不在青岛市,且与青岛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办理青岛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候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一、单位一直没有给我公积金卡,不知能否自己办理?还有非青岛户籍,辞职后提取公积金吗?
【回复】: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均可办理公积金联名卡。职工本人可持身份证原件到公积金管理处查询是否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根据现行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非青岛户籍职员与青岛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青岛市的,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二、已经在青岛工作4年了,现打算辞职回老家,不知能否提取公积金?如何办理?
【回复】:可以,职工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资料递交给原单位经办人办理即可。详情咨询0532-12329。
三、不是青岛人离开青岛可以提取公积金吗?能提取多少?
【回复】:可以,非青岛户籍职员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此属于销户提取,可以提取全部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