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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女职工哺乳期上班喂奶时间如何规定?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年轻妈妈为了身材苗条等多种原因选择奶粉喂养新生儿。但不知母乳喂养更有利于宝宝吸收营养,更有利于宝宝健康成长,同时有利于妈妈更早恢复身材。因此国家提倡母乳喂养,同时对女职工哺乳期上班喂奶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那么青岛女职工哺乳时间如何规定?有多久?

青岛女职工哺乳期上班喂奶时间如何规定?


【答】:根据青岛社保条例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时间算作劳动时间,有定额考核的工种应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一、国家规定哺乳时间为多少?青岛也是一样规定吗?
【回复】:是的,国家相关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青岛也一样。

二、哺乳期间每天喂奶时间有多长?如何规定?还有如果上班有困难可以申请休哺乳假吗?
【回复】:根据青岛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如上班确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休半年以内哺乳假。休假期间,其工资不低于基本工资的80%。

三、下周即将上班,每天要喂奶,不知喂奶时间算上班时间吗?如何规定?
【回复】:根据规定,对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为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因此上班喂奶规定时间算上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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