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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取消参保职员门诊大病资格?

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患特殊病种可以申请门诊大病。一般情形下医保门诊大病有效期为1年,只要符合规定即可续期。但参保人出现三种情况下则取消门诊大病资格。那么具体是哪三种情况呢?

青岛医保参保人出现以下三种情况自医疗年度期满之日起取消其门诊大病资格,有关证件由社经办机构负责收回销毁:

第一:《门诊大病医疗证》超过规定年审时间六十日以上的;
第二:最近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按定点医院级别计算)金额的;
第三:按规定应予取消的其他情形。
【备注】:
1、参保人被取消大病门诊资格之日起六十日内,社保经办机构不再受理其对所取消病种的门诊大病资格申请,病情出现重大变化者例外。
2、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有效期为一年,慢性丙型病毒性肝炎有效期为两年,恶性肿瘤有效期为五年。

一、不知恶性肿瘤放化疗可以申请门诊大病吗?需提供哪些资料?如果没有按照规定进行门诊大病医疗证年审怎么办?
【回复】: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办理“恶性肿瘤放化疗及保守治疗:门诊大病病种需提供住院的明确诊断和病理报告。如《门诊大病医疗证》超过规定年审时间六十日以上的则取参保职员门诊大病资格。

二、叔叔身患尿毒症,每周按月透析,已经办理门诊大病。不知道门诊大病医疗证需要年审吗?如未按规定年审怎么办?会取消门诊大病资格吗?
【回复】: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患者在其医疗年度期满后两个月内前往门诊大病定点医院办理《门诊大病证》年审业务。如超过年审时间六十日以上则取消门诊大病资格。

三、这周被告知因医保年度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金额被取消门诊大病资格,这合理吗?
【回复】:合理,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最近一个医疗年度内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低于起付线标准(按定点医院级别计算)金额的符合条件取消门诊大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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