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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失业登记流程_如何办理青岛失业登记

失业登记简单来说就是对暂未就业劳动者进行登记,其是失业人员申领失业金的前提条件。那么在青岛哪些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呢?办理失业登记手续需提供哪些资料呢?如何办理呢?

如何办理青岛失业登记?

【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指定的地点
【咨询电话】:0532-12333

办理失业登记范围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城镇劳动者、农村符合登记条件的劳动者以及在我市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失业后仍在我市居住的非本市户籍的劳动者,可以按规定在户籍地或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

办理失业登记情形


1、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2、各类学/院校毕/肄业生未就业;
3、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
4、被征地农民或城镇无业人员;
5、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
6、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
7、退出灵活就业的人员。

办理失业登记资基本资料


1、本人户口簿;
2、2寸照片;
3、视情况而定所需资料。

视情况而定所需资料如下


1、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失业登记通知单》;
2、各类学(院)校毕(肄)业生未就业: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
3、自雇型就业人员开办的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停业的:停业证明或转让证明;
4、被征地农民或城镇无业人员: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出具的被征地证明或无业证明等材料;
5、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退役军人:本人退役证明和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
6、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的人员:还应持释放或解教证明,假释或监外执行人员还应持司法部门的有关证明、缓刑人员持法院判决书等材料;
7、灵活就业人员失业的:还应持街道或社区出具的停止灵活就业证明和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等材料。

办理流程

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但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额人员需等用人单位办理完解聘备案手续后,个人按《失业登记通知单》的要求,在参加职业指导后方可办理。

【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刚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打算办理失业登记,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答】: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人员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2寸照片、《失业登记通知单》。申请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问】:本人刚毕业,暂未就业,打算办理失业登记手续,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规定,各类学(院)校毕(肄)业生未就业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2寸照片、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详情咨询0532-12333。

【问】:我是一名退役军人,国家没有统一安排工作,所以现在暂未就业。不知这种情况办理失业登记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答】:你只需携带户口簿、一张2寸照片、退役证明等资料到户籍地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指定的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问】:非完全民事能力人士可否进行失业登记?
【答】:民事能力和劳动能力是两个不同的定义,非完全民事能力的人,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其监护人可代为提出失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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