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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

青岛失业保险政策严格遵循国家及山东省方针政策,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青岛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为了进一步完善青岛失业保险制度,青岛社保局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与时具进的调整相关政策,比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等。

【政策条例】: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
【执行时间】:2003年10月1日
【相关简介】:本规定主要针对山东省失业保险政策制定的,一共三十五条,其主要对参加失业保险范围、缴纳失业保险标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失业保险待遇标准及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等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政策条例】:关于做好就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执行时间】: 2012年4月28日
【相关简介】:失业保险待遇项目之一就是职业技能培训。为了进一步加强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提高培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青岛社保局颁布了本通知。通知主要对培训补贴对象、培训组织管理、培训补贴标准及如何申领培训补贴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最新资讯

资讯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内容简介】:自2013年7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调整为每人每月830元。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的适用范围为2013年7月1日后,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不包括2013年7月1日前,已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自谋职业人员)。

资讯二: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内容简介】:自2013年1月1日起,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分别下调50%,即单位缴费比例为1%,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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