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失业保险待遇项目主要包括失业金、生育补助、职业培训、丧葬费、一次性救济费、医疗保险待遇等等,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基本医疗服务等等。有市民问,那么应该怎样参加失业人员医保呢?如何办理?去哪里办理?
失业人员参保青岛医疗保险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分局及社保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咨询电话】:0532-12333/83668901
参保条件
1、失业人员符合青岛失业金领取条件;
2、失业后不愿意中断医疗保险。
参保资料
失业登记所需资料
参保流程
由失业登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为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应书面告知其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的相关政策,并为其办理医疗保险参保续保手续。
参保标准
以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照失业登记地职工医疗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按月缴费。其费用由青岛失业保险基金进行支付,失业人员本人无需支付。
【举例】刘小姐,青岛某公司员工,因合同到期导致失业,这种情况能否申领失业金?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能否继续参加医保,享受医保待遇?需要自己缴费吗?
【说明】:
1、根据青岛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一年以上,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可申领失业金,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因此刘小姐可以申领失业金,参加失业人员医疗保险。
2、刘小姐携带本人户口簿、2寸照片等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或区市指定的地点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即可。然后由失业登记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即可。这样刘小姐可以继续享受医保待遇了。
3、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无需支付。
4、如需了解情形,欢迎拨打0532-12333/83668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