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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报销规定,办法

现行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用人单位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1年以上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生育保险费用。为了方便青岛职员快速便捷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我们小编对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等事项进行了归纳总结。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办法

【受理机构】:青岛社保局及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分局
【咨询电话】:0532-12333/85971821/83668991/85645310/87050101/66773820

报销条件

青岛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报销项目


1、妊娠期检查、保胎治疗、分娩或产后产褥病症治疗;
2、流产、引产等计划生育手术;
3、施行放环、取环手术

报销资料


项目1: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
项目2:社保卡、身份证、《结婚证》、《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信》;
项目3:社保卡、身份证(到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进行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资格确认)。

报销流程


1、在青岛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出院时候直接结算。
2、在市外定点医院: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分娩费用报销标准


1、在定点医院生育的,报销金额不受结算标准的限制,所有统筹范围内的费用均报销,职工只负担自费项目,如新生儿费用、高档房间费、自费药品及材料等。
2、在外地生育的,按文件规定的结算标准限额结算,即统筹范围内的费用超过定额结算标准的,按定额报销,统筹范围内的费用低于定额结算标准的,据实报销。

【常见问题解答】

【问】:我今年27马上就要生孩子,不知报销生育费用需满足什么条件?如何报销?
【答】:根据青岛生育保险政策规定,青岛职员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以上,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报销相关费用。职工在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诊疗费用直接与医疗服务机构结算。

【问】:青岛生育保险参保人产检费用及保胎费用能否报销?报销时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青岛生育保险参保人产检费用及保胎费用可以报销,报销时候需提供社保卡、身份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

【问】:我在青岛上班,按照规定买了3年生育保险。上月我在济南顺利产假一男孩,能否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报销额度是多少?如何报销?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根据规定,青岛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异地生育之前提前办理异地生育转诊手续的方可报销相关费用。参保职工生育后每月1-15日,持《青岛市城镇职工(转本级统筹区域外)诊疗介绍信》和住院病历复印件、医院开具的费用收据到所在区社保经办机构报销。办理报销时需同时提供“一卡一证一册”和出生医学证明,市内四区企业职工还要提供本人在本市工商银行(或交通银行、或建设银行、或中国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户存折或借记卡账号。如有未尽事宜,可拨打我局服务热线12333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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