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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职工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指引

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职工工作发生变动,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天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转移包括同城转移和异地转移。前面我们已经大家详细讲解了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相关事项,今天就为大家讲解一下青岛职工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流程,以便大家了解。

青岛职工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指引

【承办机构】: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管理部
【办理事项】:职工公积金账户同城转移
【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咨询电话】:0532-12329
【相关业务】: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指引、青岛自由职业人员公积金转移说明

同城转移条件


1、已设立青岛公积金个人账户;
2、职工工作青岛范围内发生变动;
3、继续按照规定缴存青岛公积金。

同城转移资料


1、《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柜台办理需提供);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U盘或软盘(报盘申报需提供)。

同城转移方式


柜台办理:职工本人或原单位经办人携带转移申请书到公积金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报盘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规定身份证等资料前往公积金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网上办理:单位经办人打开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点击进去青岛住房公积金单位专业版,然后按照步骤进行操作即可。

青岛公积金转移咨询专区

一、跳槽了,现打算把公积金转到另一家公司,不知怎么操作?
【回复】:职工本人携带移申请书到公积金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详情咨询12329。

二、公司新招聘两个人,现打算把他们的公积金账户从另外一家公司转过来,不知能否网上办理?怎么操作?
【回复】:可以,单位经办人青岛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按照步骤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一般当场办结。

三、报盘申报公积金同城转移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办理?
【回复】:报盘申报公积金同城转移需提供单位经办人身份证、U盘或软盘等资料。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归集窗口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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