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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

【导读】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员工在异地买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目前我国并未统一实现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部分城市实现了省内异地贷款、或城市之间异地贷款。但实现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是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最终目标。

为了严格执行我国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下发的《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通知规定,进一步完善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切实保障青岛市民合法权益,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自6月1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新业务。下面我们就先来为大家简单说明一下青岛公积金异地贷款申请条件。

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


1、具有青岛户籍;
2、在山东省内其它城市就业且正常缴存公积金贷款;
3、购买青岛市国有土地上可以办理产权的自住住房;
4、符合青岛公积金贷款条件及申贷缴存标准;
5、在省内其它城市缴存地均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

【同日政策】:根据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规定,自6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受理过程中,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使用个人信用信息,不良信用记录将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业务的办理。例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征信报告进行审查,任一方征信报告中出现贷款或贷记卡(信用卡)当前逾期的情形,则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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