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住房公积金暂存部是指因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破产,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之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直接管理而设置的账户。成立暂存部主要是解决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问题,规范住房公积金暂存部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合法权益。下面我们为大家详细说明在青岛如何申请将房公积金纳入暂存部管理,需满足什么条件,提供哪些资料等等。
【承办机构】:青岛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管理部
【办结时限】:当场办理
【咨询电话】:0532-12329
【相关业务】: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
申请条件
1、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破产单位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未被新单位录用的;
3、职工符合销户和销户提取条件,因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破产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
4、其他原因。
申请资料
一、单位申请:
1、单位申请;
2、《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暂存部管理申请表》;
3、《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4、职工失业证;
5、其它所需资料。
二、个人申请:
1、单位兼并/合并/分立/撤销/注销/解散/破产批准文件;
2、职工工作经历证明,例如劳动合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工作经历证明;
3、失业证或离退休证明;
4、身份证;
5、《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暂存部管理申请表》;
6、《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7、其它所需资料。
申请流程
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归集窗口办理暂存部转入手续即可。一般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
公积金咨询证专区
一、公司几个离职员工暂时还没有工作,现打算把离职员工公积金账户转到暂存户,不知如何办理?
【回复】:单位经办人携带单位申请、《青岛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暂存部管理申请表》、《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职工失业证等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部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二、公司因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职工本人能否申请把公积金账户纳入暂存部管理,如何办理?
【回复】:可以,职工原单位被兼并、合并、分立、撤销、注销、解散或破产等原因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可由职工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纳入暂存部管理手续。职工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归集窗口提出转入暂存部管理申请即可。
三:什么是住房公积金暂存部?咨询电话多少?
【回复】:住房公积金暂存部是指因单位合并、分立、撤消、解散或破产,以及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未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之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这部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进行直接管理而设置的账户。咨询电话0532-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