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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

为了确保青岛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青岛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业务流程,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下发了《关于明确职工调离本市转移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本通知明确了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资料等相关事项。

青岛公积金异地转移流程

【承办机构】: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处
【办理事项】:公积金异地转移
【办结时限】:15日
【咨询电话】:0532-12329

转移条件


1、职工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2、本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调入到异地城市工作的。

转移资料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2、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职工身份证;
4、调入单位接收证明;
5、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调入单位公积金中心出具);
6、《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转移流程

单位或本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处办理公积金异地转移手续即可。但须注意一点的是,如职工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不能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应按规定办理封存或纳入我市住房公积金暂存部管理。

公积金转移问题解答

【问】:下月即将到天津上班,不知能否把住房公积金转到天津,如何操作?
【答】:可以,单位或职工本人持《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身份证、单位接收证明等办理要件到归集柜台办理异地转移手续即可。

【问】:户口迁出青岛市到外地工作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如何办理?
【答】:不能提取,按规定应办理转移手续。户口迁出本市调入到外地工作的,需提供户口迁移证明原件、调入单位出具的接收证明、调入单位所在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开户确认单及相关凭证,由原单位经办人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问】:非青岛户籍,但一直在青岛上班。现打算回老家工作,不知青岛公积金如何处理?可以把青岛公积金转回老家吗?或者可以提取出来吗?
【答】:根据规定,非青岛户籍职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除可按照《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提取手续外,也可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转移至调入单位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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