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当前位置: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 青岛社保查询个人账户 > 医疗保险 >

青岛医疗保险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一般情形,医保参保人必须在医保定点机构就医购药方可报销。但异地安置人员或长期驻外人员提前办理异地备案,且在备案有效期发生相关费用亦可报销。同时已办理好异地转诊审批在异地发生费用也可报销。具体报销条件、报销流程、报销资料如下。

青岛医保异地医疗费用报销流程

【受理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分局
【咨询电话】:0532-12333
【相关业务】:青岛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青岛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报销条件

1、异地安置或长期驻外人员已办好异地备案,且医疗费用发生在备案有效期。
2、已办好异地转诊审批,且费用发生时间在备案有效期内。
3、学生原籍报销仅限原籍地区。

报销资料

1、门急诊病历;
2、住院病历(包括医嘱单、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单、手术和麻醉记录等);
3、出院记录;
4、有效票据;
5、费用汇总明细清单;
6、异地备案表(异地安置、长期驻外需提供);
7、原籍证明/学校证明 (学生回原籍报销);
4、转诊审批表 (异地转诊);
5、社保卡或社保卡号。

报销流程

异地医疗费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所在单位或本人或家属携带规定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即可。材料不齐全的,申请人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备齐有关材料。

【最新留言回复】

留言一:单位一同事被长期派往河南分部工作,已经为其办理了异地就医。上周该同事生病住院花费不少,不知这些费用怎么报销?如何办理?
【回复】:异地安置人员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首先由本人垫付,然后单位帮其办理报销手续即可,但须提供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异地备案表等资料。

留言二:因病情需要,叔叔需要北京治疗,已经办理了转诊手续。不知到北京的治疗费用能否报销,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已办好异地转诊审批,且发生在备案有效期内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须提供住院病历、出院记录、有效票据、费用汇总明细清单、转诊审批表、社保卡等资料,详情资料0532-12333。

留言三:青岛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如何报销?
【回复】:青岛医保参保人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不是所有都能报销,只有已经办理好异地备案的异地安置人员或长期驻外人员,已办好异地转诊审批人员,学生会原籍报销即可。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