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服务于青岛医疗保险参保人,提高社区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切实保障医疗保险参保人合法权益,青岛社会保障局根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等规定,决定从2015年3月26日开始,取消中国海洋大学校医院崂山校区等34家社会医疗保险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希望广大市民相互告知,具体名单如下。
1、恒生老年公寓;
2、市北海员医院;
3、四方天慈新诊所;
4、北京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5、市南区老年爱心护理院;
6、青岛言林脑血管病医院;
7、青岛钢铁有限公司医院;
8、城阳区孙淑珍综合门诊部;
9、国家电网公司青岛疗养院;
10、市南区医院老年护理中心;
11、青岛华青国际医学保健中心;
12、中国海洋大学校医院崂山校区;
13、浮山医院泰州路全科医生诊所;
14、内分泌糖尿病医院东部门诊部;
15、黄岛街道高岛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16、八大湖泰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7、永清路街道振华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18、黄岛街道刘公岛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19、城阳街道文阳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湘潭路街道海医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1、李沧区永安路街道永安路社区卫生服务站;
22、崂山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韩街道卫生服务站;
23、北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陈社区卫生服务站;
24、青岛汇泉湾医院(青岛乳腺病医院);
25、徐州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浮山医院);
26、珠海路街道北海社区卫生服务站(北海医院);
27、即墨路街道祥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祥和诊所);
28、楼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沧区第三医院);
29、北仲路街道安康社区卫生服务站(安康全科门诊);
30、江苏路社区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商业医院大学路门诊部);
31、虎山路街道虎山花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李沧二医虎山门诊部);
32、振华路街道保和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李沧区中心医院沧口门诊部);
33、九水路街道毕家上流村社区卫生服务站(松山医院毕家上流门诊部);
34、金门路街道基隆路社区卫生服务站(浮山医院高雄路全科诊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