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异地转诊是指参保人员由于病情特殊,在参保地无法确诊和治疗的,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中有转诊资格的经治医院提出转诊意见,经当地医疗保险经办部门批准,转往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因各省市情况不同,医保异地转诊办理手续、办理资料都有所不同。下面我们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青岛异地转诊办理流程。
青岛异地转诊办理流程
【承办机构】:青岛社保局或各区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医保异地转诊
【咨询电话】:0532-12333
【医院名单】:青岛市级医保异地转诊业务办理医院名单
异地转诊条件
1、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
2、所患疾病受青岛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
3、转往异地就诊医院,应当是当地社保定点医疗机构。
4、转诊异地就医医院诊疗水平原则上应高于本市,且每次转诊只能选择一家医院住院治疗。
异地转诊所需资料
《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
异地转诊流程
1、申请人或委托人向承担转诊业务医院提出申请;
2、主治及以上医师填写异地转诊审批表;
3、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并提出意见;
4、医院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登记;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同意;
5、申请人或委托人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补充说明】:
1、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参保人到市社保局办理,其他区市参保人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2、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3、一次异地转诊有效期为6个月,核准病种在同一所医院多次治疗,并在有效期内结束治疗的,不需再次办理转诊。超过6个月继续治疗的,需重新办理转诊手续。
【案例】:王女士,在青岛大学附属医院住院,现想转到北京三甲医院就医,不知能否办理异地转诊?如何办理?需满足哪些条件?办理转诊后北京医院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能报销多少?
【分析】:
1、根据青岛社保局颁布实施的《青岛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医疗管理办法理办法》规定,参保人所患疾病属疑难疾病,经承担转诊业务的医院组织专家会诊,无法确诊的,或所患疾病受本市定点医院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所限,无法进一步治疗的可以申请异地转诊。因此王女士符合这个条件即可申请异地转诊。但需注意的是,转往异地就诊的医院,应是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的定点医疗机构且医院诊疗水平原则上应高于本市。
2、青岛参保人办理异地转诊手续比较简单,申请人首先向医院提出申请,然后携带异地转诊审批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即可。一般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办理。
3、王女士在北京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出院后王女士可以携带住院病历、有效票据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但须注意的是,参保人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个百分点。
4、如需了解更多,请拨打053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