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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医保社区门诊签约办理说明

为了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方便参保人日常常见病、慢性病门诊治疗,青岛市建立了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根据青岛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医保参保人可按照自愿原则就近选择定点社区,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但有部分市民对于社区门诊签约办理业务不是很清楚,因此我们小编专门对此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青岛社区门诊签约流程

【承办机构】:青岛医保定点社区
【办理事项】:社区门诊签约
【咨询电话】:0532-12333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青岛医疗保险;
2、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办理资料


1、医保卡;
2、居民身份证;
3、《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

办理流程


1、参保人携带医保卡及身份证到定点社区提出签约申请;
2、参保人与定点社区签订《青岛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

【补充说明】:

1、社区门诊签约后,参保人今后到签约社区就诊,即可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社区门诊统筹的规定报销。
2、因工作调动、住址搬迁等特殊情况需中途变更定点社区的,需在签约满3个月之后才能办理变更手续。
3、定点社区应按规定与您签约,如社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可联系社区负责人解决,如再次被拒绝,可拨打投诉咨询电话。

【问题咨询专区】

一、我想办理社区门诊,但不知如何操作?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答】:青岛医疗保险参保人申请社区门诊条件简单,只需按照规定缴纳医保费用即可。申请人携带医保卡、身份证前往定点社区办理社区门诊签约手续即可。

二、到附近的一家社区办理社区门诊,但被拒绝不给办,怎么办?
【回答】:根据规定,青岛定点社区应按规定与您签约,如社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可联系社区负责人解决,如再次被拒绝,可拨打投诉咨询电话。

三、社区门诊医疗是怎么回事? 签约社区门诊之后再到大医院看病或者住院需要经过社区门诊批准吗?
【回答】:为了提高参保人医疗保障水平,方便参保人日常常见病、慢性病门诊治疗,我市建立了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参加了青岛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和在职人员,以及参加了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以及非从业人员按规定正常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均可参加门诊统筹并享受相关待遇。门诊统筹金全部由医保基金划入,参保人不需要再另行缴费。参保人本着就近、方便的原则,自愿与具备门诊统筹资格的社区定点医疗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医疗服务协议。参保人患病应当首先在定点社区就诊,因病情需要转诊住院的,定点社区应及时为患者办理转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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