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规定,青岛居民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不同档次居民养老保险。为了解决居民参加养老保险的后顾之忧,也为了更加完善青岛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青岛社保局规定,青岛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符合条件下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流程
【受理机构】: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街道(镇)保障中心
【咨询电话】:0532-12333/85786440
【相关业务】:青岛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手续
转移条件
没有享受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因户籍变动,在统筹区域内或跨统筹区域,城乡居民养老参保关系的转出、转入业务的处理。已经享受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户籍变动,养老关系不转移。
转移情形
1、区市内转移;
2、跨区市转移;
3、地市间转移。
转移资料
1、《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
2、《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
3、《个人账户明细表》;
4、居民身份证;
5、户口簿或户籍关系转移证明。
转移流程
参保人备齐上述资料前往转入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即可。其余步骤转入地村/居民委员会会根据转移情形进行办理。
青岛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咨询回复
一、刘爷爷,现正在按月领取居民养老金,现打算迁移户籍,可以同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
【回复】:不可以,根据青岛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已经享受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户籍变动,养老关系不转移。
二、本人参加的居民养老保险,现户籍打算签到老公那边去,可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吗?如何办理?
【回复】:可以,没有享受养老待遇的参保人员因户籍变动,在统筹区域内或跨统筹区域,城乡居民养老参保关系可以转移。参保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转移申请,填写《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即可。
三、因在青岛市内买房,所以把户籍迁到了青岛市内,不知能否把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起转移到青岛市内?转移过程中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可以,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过程中需提供《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个人账户明细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