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养老保险政策规定,企业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有供养直系亲属的,单位应当为其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领手续。那具体怎么操作?需提供哪些资料?
青岛养老保险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请指南
【承办机构】:青岛社保机构
【办理事项】:供养直系亲属待遇申领
【咨询电话】:0532-12333
【相关业务】:青岛供养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申请指南
申领条件
1、属于企业职工或离退休人员供养直系亲属范围;
2、为供养直系亲属建立了劳动保险登记卡;
3、企业职工或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公死亡。
申领资料
在职人员
《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证》;
离退休人员
1、死亡人员档案;
2、劳动保险登记卡;
3、离退休/职人员死亡证明;
4、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
5、供养直系亲属户口簿;
6、供养直系亲属有无固定工作/收入证明。
申领流程
在职人员
单位经办人为亲属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证》。然后供养直系亲属持证按月到企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即可。
离退休人员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青岛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即可。然后社保机构通过银行进行社会化发放。
【温馨提示】:供养直系亲属失去供养条件时,企业应及时到驻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待遇注销手续,交回《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证》。否则后果自负。
留言咨询专区
一、单位一退休职工去世了,现打算帮其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审批手续,不知需提供哪些资料?如何操作?
【回复】:单位经办人携带死亡人员档案、劳动保险登记卡、死亡证明、供养直系亲属身份证、供养直系亲属户口簿等资料前往社保机构为其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领取手续即可。
二、公司一在职员工因病去世,留下年老多病的母亲,这种情形公司需要发放生活困难补助金吗?
【回复】:需要,单位经办人应为直系亲属办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证》。然后供养直系亲属持证按月到企业领取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即可。
三、单位一职工因工死亡,可以申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吗?
【回复】:不能,根据规定,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方可申领供养直系亲属待遇。因工死亡则需要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