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青岛社保资金安全运行,避免出现骗取社保基金的现象发生,每年青岛社保局都会组织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今年也不例外。2015年青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自4月1日开始,截止时间为10月底。请参保人及时办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后果自负。
2015年度青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指南
【承办机构】: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及社区/村社保服务站
【认证时间】:2015年4月1日至10月底
认证范围
1、2015年3月底前领取青岛社会保险待遇的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2、企事业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
3、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认证模式
一、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以各区市退管工作机构认证为主、社保经办机构认证为辅的认证模式。具体可以参考【青岛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二、企事业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
由各区市退管工作机构负责认证,其余信息不全及"双外"人员(即户籍和居住都在外市)仍由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认证并完善信息。
三、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
单位结合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和供养人员的日常管理情况,核对认证名单和数据进行认证,并将认证汇总相关材料上报各区市社保经办机构。
四、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
领取人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即可。具体参考【青岛城乡居民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流程】。
五、异地居住人员
网上协助认证和发函认证相结合。
1、企业社保待遇领取人员:采取网上协助认证和发函认证相结合方式。3月底前由青岛市社保局退休人员管理处统一提取我市相关异地人员名单上传人社部异地退管平台开展认证,无法网上认证的则发函认证。
2、城乡居民待遇领取人员: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协助认证确认表》及相关材料寄回参保关系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
【补充说明】:
1、青岛社保领取待遇认证时间到10月底,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认证时间截止为5月15日。
2、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期间内未办理认证手续,或异地居住领取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协助认证确认表》的,其养老金从2015年6月起暂停发放。如需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则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进行补办认证。
3、企业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企事业1-4级工伤人员和工亡供养直系亲属、事业单位离退休/职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人员在规定时间未通过认证的,其社保待遇将于2015年11月起暂停发放。如需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则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到居住地就近的街道社保服务中心、社区社保服务站或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证。
问题咨询专区
【问】:我是平度市退休职工,现在青岛居住。不知能否在青岛办理养老金领取资格人证?如何办理?
【答】:可以在青岛办理认证。具体方式如下:于每年4-10月份,本人持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到居住地就近的街道保障服务中心或社区认证点办理认证手续。
【问】:青岛退休,退休后一直随女儿居住在济南,不知如何办理社保待遇领取资格人证?
【答】:青岛退休人员异地居住的,可以网上进行认证。如因各种原因不能网上进行认证,则需进行发函认证。即把青岛社保机构发放的认证函及时寄回社保机构。
【问】:青岛居民如何办理领取养老金认证?如没有及时办理怎么办?会停发养老保险待遇吗?
【答】:青岛居民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参保关系所在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或村/居委会办理认证手续即可。如青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在认证期间内未办理认证手续,养老金从2015年6月起暂停发放。如需继续享受社保待遇,则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保服务中心进行补办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