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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社会保险登记证办理,补办

根据青岛社保条例规定,青岛新成立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领取社保登记证。如若不慎遗失社会保险登记证,必须及时申请补办。那具体应该怎么操作呢?需提供哪些资料?

【承办机构】:青岛市社保局及分局
【咨询电话】:0532-12333

社保登记证是什么?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单位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成都办理社保登记后发放的证件。其实社保缴费单位办理社保缴费的前提,亦是单位办理社保相关业务的重要凭证。

社保登记证办理

办理条件

青岛区域新成立单位

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及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社会保险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保登记证即可。

社保登记证补办

补办条件

不慎遗失社保登记证。

补办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单位补办申请。

补办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单位申请,到投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办手续即可。

社保登记咨询专区

一、新成立一家公司,不知如何领取社保登记证,怎样操作?
【回复】:单位经办人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表前往单位所属辖区社保服务网点办理缴存登记手续,领取社保登记证即可。

二、刚发现单位社保登记证丢了,不知怎么办?可以补办吗?
【回复】:可以,单位经办人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及单位申请,到投保所属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办手续即可,详情咨询0532-12333。

三、申领社保登记证有时间限制吗?办理时候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在青岛申领社保登记证有时间限制,最好在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或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时候需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表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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